盗窃电能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电力部门或供电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国务院颁布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颁发的《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符合劳动教养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
供电企业如何计算窃电量和窃电金额?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份电最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
(2)窃电时间和窃电容量无法在明时,可参照以下方法确定。1)按同属性单位正*用电的单位产品耗电量和窃电单位的产品产量相乘计算用电量,加上其他辅助用电量后与抄见电量对比的差额。2)在总表上窃电的,按分表电量及正常损耗之和与总表抄见电量的差额计算。
3)按历史上正常月份用电量与窃电后抄见电量的差额,并根据实际用电变化情况确定。
(3)采用以上方法难以确定时,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
(4)窃电金额=窃电量X (物价部门核定的电力销售价格十国家和省政策规定随电量收取的各类合法费用)